
作者:胡海燕 时间:2020-02-04 14:54:33
省机关事务局关于春节假期结束后有关工作安排的预通知(2月3日).docx 下载
省机关事务局关于春节假期结束后有关工作安排的预通知
局机关各处室、局属各单位:
按照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》要求,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13日(包含春节期间来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),2月14日起正常上班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遏制疫情传播,确保单位日常运转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上班后各处室可统筹安排,确保有人在岗履行处室公务。在保证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,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。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参照。
二、所属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,外出时加强个人防护,规范佩戴口罩,加强手的清洁,注意手的卫生,居家时尽量不外出。针对公共区域和办公场所,要做好室内的清洁和消毒,加强通风换气和垃圾处理。切实加强食堂卫生管理,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。不得使用空调,避免交叉感染。定期对电梯及按键面板、门把手、手动水龙头等人员接触比较频繁的公用设施进行消毒。疫情期间尽量降低乘坐电梯频率, 低楼层可以走楼梯步行。
三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,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,每天安排专人逐级报告所属人员健康情况。返汉人员严格落实居家观察,做好健康监测,及时报告相关情况。所属在汉人员禁止带病上岗,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。加强对单位来访人员的管理,做好登记及体温监测。
四、严格执行湖北省、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和《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,做好疫情报告、预防监测和综合防控各项工作,确保落实到位。
五、局属各幼儿园推迟开学,具体开学时间,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,按照省教育厅通知执行。
六、各处室、各单位要坚持稳字当头,落实好主体责任,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,确保全局平稳有序。
有关具体要求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另行通知。
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
2020年2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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